昨日,海珠區法院,“毒豆芽”案宣判後,潘某的妻子楊某瓊放聲大哭,情緒一度失控、癱倒在地。 南都記者 譚慶駒 攝
  中秋節前夕,廣州兩級法院對食品藥品犯罪活動集中宣判。
  昨日上午,一共有17宗案件39名被告人,分別在白雲、從化、南沙、海珠等區法院被宣判。他們因非法在豬飼料中添加“瘦肉精”、生產銷售“毒豆芽”、制賣假壯陽藥等行為獲刑。
  其中,從化一名生產“瘦肉精”飼料並自己也養豬的男子蔣某,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。此前,海珠區法院審理的一家五口賣“毒豆芽”案,被告人潘某夫婦和他們的三個兒子也分別獲刑。
  每天生產“毒豆芽”3噸
  今年3月份的“毒豆芽”事件所涉3起案件中,12名被告人分別因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判刑。而開庭時稱生產的“毒豆芽”“自己也常吃的”被告人潘某,昨日被海珠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。潘某一家五口均獲刑。
  據統計,在上述3起案件中,被當場查獲的“毒豆芽”成品和半成品多達14噸。據多名被告人講述,他們平均每天生產的“毒豆芽”有近3噸之多,大多流向了批發市場。
  廣州中院副院長廖榮輝表示,今年3月“毒豆芽”事件發生後,廣州中院決定把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。廖榮輝說:“一斤‘毒豆芽’就能毒害一家人,對於伸向百姓餐桌的黑手,法院一定會依法懲處,決不手軟!”
  773頭生豬含有“瘦肉精”
  昨日,從化法院審理的兩宗“瘦肉精”案件中,首犯蔣某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,涉案的773頭“毒生豬”被依法銷毀。
  據從化法院通報,2013年1月至8月間,男子蔣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聘請多名員工開了一家“小虎飼料店”。在生產豬飼料的過程中,蔣某放任員工違規將“瘦肉精”添加到飼料中,並將飼料銷售給多個豬場的老闆用於喂豬。
  經鑒定,同案人陳某、向某等人的豬場共有500多頭生豬尿檢呈陽性,涉案上百萬元。與此同時,蔣某自己在從化鰲頭鎮經營的一個豬場內,也用含有瘦肉精的飼料喂養了200多頭生豬。
  蔣某昨日被從化法院認定構成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,並處罰金60萬元。其餘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。
  違規售“港藥”,母嬰店老闆獲刑
  此外,一名母嬰店老闆違法銷售進口藥,昨日也被判刑。
  女子吳某是南沙一小區內一母嬰店的老闆,據公訴機關指控,其從今年7月份始,在店內銷售黃道益活絡油、餘仁生保嬰丹等進口藥品,但未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。
  當月,南沙公安分局聯合南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該店查處,繳獲黃道益活絡油、餘仁生保嬰丹等進口藥品共計40盒。由於上述藥品未獲得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葯產品註冊證,均應按假藥論處。
  南沙法院認為,吳某犯銷售假藥罪,判處拘役一個月、緩刑兩個月。
  增城檢察院上月也處理了一起類似案件,起訴了一名違規銷售“港藥”的嬰兒用品店老闆。
  特點

  問題食品都屬日常食材,易流入家庭
  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有哪些特點?廣州中院刑二庭負責人介紹:
  ●安全風險類型多、分佈廣。審結的案件中,不僅有毒豆芽,還有用化工原料加工肉製品、海鮮的案件;有用工業用鹽腌制鹹魚的案件;有銷售含有豬鏈球菌的凍雞肉碎、凍豬肉的案件。乳製品、食用油、保健食品、鮮肉、肉製品等重點品種食品安全犯罪時有發生。
  ●隱藏深、危害大。多數工場設在隱蔽的廠房、在高速路橋底、水庫邊,加之日常食材經營以家庭式作業居多,犯罪隱蔽性大。
  ●流通渠道廣,潛在危害大。問題食品屬於日常食材,往往以批發市場、集貿市場為集散點,流入家庭。
  ●食品檢驗漏洞大,市場準入機制不完善。對於流入批發市場、集貿市場的“毒豆芽”,相關部門安全防範意識薄弱,對於商戶進貨渠道沒有嚴格把關,儘管有不定期抽檢,卻不能及時發現問題。
  ●生產者、銷售者安全意識薄弱,誠信缺失。生產者、銷售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,甚至自己也食用自產的“毒豆芽”,對危害性認識不足,以低成本追求高產量、高收益,罔顧廣大消費者的健康。
  直擊

  “毒豆芽”女案犯癱倒在地
  昨日上午,一家五口生產銷售毒豆芽案宣判後,被告人潘某的妻子楊某瓊立即帶著哭腔喊:“判得太重了!”兒子在旁邊扯她的衣角,她才小聲回應稱要考慮後決定是否上訴。
  潘某被指在今年初發動一家五口上陣,在天河岑村租了一個大棚用來生產“毒豆芽”,並由3個兒子運往多個批發市場售賣。“我們小作坊生產豆芽的,這些東西(添加劑)有沒毒我們也不知道,我自己經常吃,我的孫子都在吃。”潘某說周圍做豆芽生意的個個都是這樣做的,他對於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有些不滿。
  潘某被法警帶走時,跟在後面的妻子楊某瓊忍不住放聲大哭,經過法庭門口時,情緒失控癱倒在地。
  採寫:南都記者 吳筍林 張釗 通訊員 馬偉鋒 楊美滿 陳亮 夏江麗
(原標題:“毒了”700多頭豬 豬倌獲刑8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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